內容提要:沒買車位又想免費停車,張先生為了方便進出小區,動起了歪腦筋,結果被記分、罰款不說,還被行政拘留。8月2日,市公安局通報一起涉嫌偽造機動車號牌案
沒買車位又想免費停車,張先生為了方便進出小區,動起了歪腦筋,結果被記分、罰款不說,還被行政拘留。8月2日,市公安局通報一起涉嫌偽造機動車號牌案。
近日,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巡邏時發現,一輛黑色轎車前后號牌不一致,于是立即駕駛警車跟隨該嫌疑車輛,最終在某小區地下停車場門口處將車輛截停。面對民警的詢問,駕駛人張先生交代了自己使用偽造、變造號牌的事實。
原來,為省停車費,張先生沒有租賃小區車位,無法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。但“機智”的他想了個辦法,通過某網站“定制”了一副已在小區停車識別系統登記過的機動車號牌,再懸掛于自己車上。為防止被查獲,平時他總是在偏僻道路換上假車牌,不料當日恰巧被巡邏民警查獲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六條第三項、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,張先生的行為已構成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,民警依法對其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、記12分以及罰款5000元并收繳其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的處罰。
太原交警提醒大家,使用偽造、變造機動車號牌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這給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和秩序管理等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。廣大交通參與者應自覺遵章守法,諸如此類投機取巧、心存僥幸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。
(責編:張凱)